各有關單位:
《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以下簡稱斯德哥爾摩公約)是國際社會為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免受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危害而通過的一項國際環境公約。中國是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方之一。斯德哥爾摩公約設立了POPs審查委員會,根據公約要求和確定的標準及程序,對被提名的潛在POPs物質進行審查,并向締約方大會提出相關物質增列建議。
2022年1月,POPs審查委員會第17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將碳鏈長度在C14-17范圍內且氯化程度按重量計大于等于45%的氯化石蠟(以下簡稱中鏈氯化石蠟)附件D(POPs特性)審查。2022年9月,POPs審查委員會第18次會議將對中鏈氯化石蠟進行附件E(風險簡介)審查,評價其是否會因遠距離環境遷移而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進而需要采取全球管控行動。為做好此次會議談判準備,并為后續國內管控行動提供支撐,需對我國中鏈氯化石蠟的環境和健康風險進行評估。
一、工作目標
通過文獻調研、專家咨詢和企業調研等形式,對中鏈氯化石蠟的生產和使用情況進行調研,研究其物化性質、國內外環境監測和毒性數據、環境遷移信息等,完成對我國人體健康和環境的初步風險評估,為后續談判和國內管控行動提供支撐。
二、工作內容
為實現上述目標,計劃開展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ㄒ唬┲墟溌然灣醪斤L險評估研究
通過文獻調研、專家咨詢和企業調查等形式,完成《我國環境中中鏈氯化石蠟風險評估報告》,應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1.我國及其他主要國家中鏈氯化石蠟生產、使用、排放情況;
2.中鏈氯化石蠟的物化特性、其在不同環境介質中的持久性、生物蓄積和生物放大性、基于監測數據及環境轉歸特性和模型的遠距離環境遷移潛力、環境及人體暴露及其影響;
3.已開展的國家及國際管控措施和行動;
4.我國環境中及典型區域中鏈氯化石蠟風險評估;
5.基于風險評估結果,提出我國有關POPs審查委員會參會建議。
?。ǘ㏄OPs審查委員會文件研提意見
視實際情況和要求,對斯德哥爾摩公約秘書處涉POPs審查委員會相關征求意見報告和文件研提意見。

四、資質要求
?。ㄒ唬╉椖砍袚鷨挝毁Y質要求
承擔此項工作的單位應至少具備以下資質: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機構;
2.具備良好的信息收集、組織和撰寫能力;
3.具有新型有機污染物研究經驗;
4.熟悉斯德哥爾摩公約要求,具有氯化石蠟研究經驗者優先。
?。ǘ╉椖繄F隊及成員資質要求
1.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1名,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具備環境或化學領域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并具有5年或以上環保相關項目工作經驗,熟悉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受控物質增列流程及我國履約工作要求,具有氯化石蠟等物質研究經驗者優先。
2.項目組成員
項目組成員4人,至少2人具備環境、化學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環保相關項目工作經驗,具有風險評估相關項目工作經驗或環境化學或有機污染物領域相關研究或項目經驗者優先。
以上所有資質要求均需提供證明材料。
五、獲取招標文件的方法及聯系方式
感興趣的單位可向如下聯系人免費索取詳細的建議書征詢文件(含工作大綱、簡歷模板)。
聯系人:王鉬婕
電 話:010-82268959
傳 真:010-82200527
電 郵:wang.mujie@fecomee.org.cn
六、接受投標的地點、人員及投標截止時間
所有投標文件應于2022年5月10日17:00(北京時間)之前通過郵寄、快遞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時間為準。投標文件應包括加蓋公章技術建議書和財務建議書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術建議書與財務建議書應分別密封,逾期遞交的建議書將予以拒收。
投標文件接收人:盧俊名
電 話:010-82268845
傳 真:010-82200517
電 郵:lu.junming@fecomee.org.cn
單 位: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后英房胡同5號710室
郵 編: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項
1、封裝要求:整個項目建議書的封裝應由一個外封袋和兩個內封袋組成。外封袋上應注明參與投標的項目名稱、單位名稱及通訊地址、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在兩個內封袋區分標注“技術建議書”及“財務建議書”;外封袋和內封袋均應密封完好,并加蓋單位公章。
2、人員簡歷要求:項目建議書所列人員應按照招標文件所列格式提交個人相關信息,并由本人親筆簽名確認。簡歷格式要求附后。
3、技術方案要求:請參照工作大綱要求編寫技術建議書,并對擬采用的研究技術路線、技術方法和工作計劃進行有針對性的、詳細的、重點闡述,該部分內容是評標過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綱內容做出上述實質性展開闡述,技術建議書將被視為沒有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請有意參與投標的單位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項目管理方的相關要求認真編寫投標文件。如出現違規行為,我中心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我中心《關于嚴肅處理采購違法違規行為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2022年5月5日